有男神真好(1/2)
高中时的一篇周记被老师拿出来当范文,只因我把自己的同性男神写成一个“我暗恋已久的女孩”,默默喜欢,从不表白。
老师在底下评价说我的喜欢方式很好,青春悸动很正常,但过早地开花就会过早地凋谢。还问我愿不愿意把这个属于自己的故事给同学们分享。
我说极其愿意,当电子稿呈现在屏幕上时,我偷偷转过头,无意识地瞥了一眼窗边,周记里那个真实人物的座位。
我写的是时迟,一个我唯一暗恋着的,但是被他拟化成一个女孩的人。
喜欢时迟的这几年里,异性同桌没少劝我说喜欢就要勇敢承认,不要遮遮掩掩,你是男的,但也不是不允许喜欢男的。
我假装抡起拳头就要揍她。
她一个腐女,若不是整天腐眼看人基地把我当成基佬,我还真的没可能这么快意识到自己喜欢上他。
但我也知道现在的情况,学校不允许谈恋爱,怎么可能允许搞基?而且我不知道他的性取向。
更何况本来就是不算熟的两个人。
我喜欢他,只因为时迟永永远远的白色校服,黑色头发,黑色眸子,也因为他时刻保持的干净明朗的笑容。
我喜欢时迟,虽然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
我在草稿纸上写下一句:“阿迟:要是发现我喜欢你到大学,你会不会被我感动然后一起?——年泽筠。”
写完这句话的第一秒,数学老师下来挥手就抽走了我的草稿纸:“被我逮到了啊,我看看,写了些什么?”
她很认真地看着我那些鬼画符字体所勾出的一撇一捺,竟有冲动的想法——希望她当着全班人的面,把他读出来。
同时也希望她能看出我所写的“阿迟”是谁,当着全班人的面狠狠批评我一顿。
——我不想暗恋,至少在这场断断续续的怅然和幻想中多几个可以倾诉,愿意来八卦,以此让自己不会寂寞到天天想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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