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2/2)
羽儿收到的是竹叶编织的小篮子,松松垮垮的不太牢固,但是方便他收集蛐蛐、蚯蚓其他稀奇古怪的小虫子,他也高兴得蹦蹦跳跳,抱着全场的人喊道,「我爷爷送的!你没有!」
王一新却起了捉弄的心思,佯装要偷走他的小篮子,还奔跑着不让他捉住,羽儿小短腿哒哒地跑着,肉嘟嘟的脸颊一震一震的,大大的眼睛就要哭了,王一新脚步一停猝不及防地将他抱起来,说道,「叫爷爷!」
「我不!」
「你叫爷爷就给你!」
「给我!」羽儿一边在他怀里挣扎,一边求救似的望着翎枫和穆寒,两人一副由着他自生自灭的模样,哇的一声大哭,「你去抢哥哥的!」
王一新乐得开怀,「哥哥的我不要,我就喜欢你的。」
「那你让爷爷给你做一个啊!」羽儿哭得歇斯底里的,张手就往林则仕那边去,「爷爷,你给他做一个……呜呜……」
正要再逗弄几句,再一抬头,林则仕已然站在他面前。
隔着面具似乎能感受到他的惴惴不安,唇瓣之中欲言又止,王一新正疑惑他要做什么,见他右手在衣摆处擦拭许久,犹豫着从胸膛中掏出一枚竹叶编就的圆环,颤颤巍巍的双手郑重地替他戴上,指尖蕴含不容拒绝的力度,而后在他手上写道,你也有。
羽儿撇着眼望见那圆环,哭得更大声了,「爷爷给你,你还给,我!」
王一新喜滋滋地摸着制作粗糙的草戒,将羽儿放下站在林则仕身旁,扶着他坐在椅子上。翎枫倒是不理解二人是何时有这层关系的,但是如若有个伴儿陪伴新哥度过晚年,这是最好不过的事情。
更何况,这人是从小教他的面具叔叔。
王一新心里念头一起,便说道,「翎枫,今日日子恰好,你便给我俩奉一杯茶,了却我这几日来的心事。」
林则仕习惯性地往后退缩,往他手心里写,他是我儿子,照料他是我的职责,更何况,因着我犯下的错,他担了不少的因果。我。
他的指尖顿了顿,继续写道,这杯茶,我无资格喝。
王一新心不在焉,直接忽略起他的字迹,说不得话也有说不得话的好处,例如此时便可当作是耳边风,毕竟手心里写字总比有声音在旁边一直回旋来得好一些,直接就扯着禾儿坐在怀里,兴致勃勃地等着那杯茶。
羽儿也不甘示弱,爬着林则仕的小腿抱上了腰,小短腿扑腾扑腾的,挑衅地看着王一新。
王一新一瞧,这小眼神儿怎么就这么可爱呢,高兴地捏紧他的颊边肉,口水淅淅沥沥地流出来,小手使劲儿掰也摆脱不开王一新纹丝不动的指尖,又要大哭的时候,翎枫和穆寒已捧着一杯茶,跪在他们面前。
翎枫恭敬地奉茶。
「新哥,面具叔叔,请喝茶。」
羽儿的注意力被吸引住,见林则仕手伸在半空,好似要接过却又在犹豫,羽儿以为他是看不见,小手拉着他往前,引导他摸向茶盏。
双手在空中摇晃了一会儿,被羽儿猛地一拉,便情不自禁地握向茶盏,却似舍不得放入口似的,浅淡的琉璃珠子透着珠光,似乎也没料到这辈子荒唐事做尽,到了晚年竟有这样的福气。
羽儿见他伸过来还不喝,便咕噜咕噜地吞了两口,吹了两口呼呼,抬头告诉林则仕,「不热,不热。」不明就理地拍起手掌咿咿呀呀的,林则仕摸了摸他的小脑袋,笑眯眯地抿了一口。
王一新在心中腹诽,这个口是心非的老家伙,到老也是一样一样的。
萧穆寒亦对二人奉茶,说道,「往后,我定会照料好翎枫。」
王一新示意挂在墙上的鞭子,萧穆寒郑重点头,「绝不会再辜负他的情意。」
林则仕仅知晓他近几年对翎枫极好,凡事不假以人手,便也不曾多说,只写道,护他。
萧穆寒在他手心里回道,放心。
悠闲地过了几日,他们一家四口也要回宫,禾儿和羽儿分别拉着林则仕和王一新不愿意上马车,羽儿抱着王一新的大腿,喊道,「爷爷,来看我,不?」
「我的乖孙,我当然要看咯。」
「那爷爷把,面具爷爷也带上,再给我编个小篮子呀。」
「没问题。」王一新再次捏着他的颊边肉,真是可爱极了,再不舍也托着他的臀部上了马车,倒是在旁边想哭又不敢哭的禾儿,跟当时在林府受罚回来的翎枫几近重合,他主动走过去喊了一声,「禾儿。」
这声却触动了他神经般,他躲在王一新的怀抱里啜泣,又抱了抱林则仕,蹭了他一身的眼泪,林则仕写道,禾儿乖,咱们再见。
翎枫说道,「这几日是我这辈子最快乐的日子,你和面具叔叔都要好好的,时不时要给我报信,我想念着你们。」
待所有人都走了以后,与无法言语的林则仕日日呆望了几日,便生觉无趣。他一向是个闲不住的主儿,张口闭口就要以「十二」的名号出去劫富济贫,林则仕也兴致盎然地拿了把柴刀,拄着拐杖就跟王一新上路了。
萧穆寒临走前给了他一份贪官幕僚的名册,他们就专门从名册中的府内掠夺原本不属于他们的财产,身手敏捷的王一新负责入府行侠仗义,从活冢出来的身体比以前好用,灵活地如鱼得水,耳朵灵敏的林则仕负责在府门望风,待侍卫愈来愈多时及时地吹一笛,王一新便立马溜出来,让林则仕拎着沉甸甸的财产,轻盈地抱着他逃走。
再一路走到贫困之地,散些银两粮食给民众。
薛久加的祛疤药膏疗效不错,脸上的疤痕淡了许多,十几年不曾见过日光的脸庞白皙,可林则仕依然坚持戴着面具,只是现下手上有银两了,多买几个换着戴。
却不想,「十二」这个名号真是令贪官闻风丧胆,一时之间全朝上下纷纷模仿着戴起面具多行善事,甚至还有人起了庙宇供奉这个面具「十二」。听雨楼的说书人每每说起这些故事,总是高朋满座,座无虚席,不用多说,看见林则仕嘴都要咧到后面去,就知道他心里有多开心。
王一新扔了把花生米入口,说道,「这怎么都变成你的功劳,要飞要打的是我哎。」
被人认出来有危险,我替你挡着。
王一新不服气,此后也戴上面具,故意暴露出是两个人所为,于是面具「十二」成了两座看不清面目,民众其实也不知道自己供奉的是个什么玩意儿,但是受过恩惠,拜拜总是好的。
林则仕总算偿了儿时执着的江湖梦。
王一新每每想到此处便十足的骄傲,因着这个江湖梦,是他和林则仕一同实现的。
一路上收获了太多的美好,这段光景是他和林则仕此生中最美的遭遇,可他知道什么叫好景不长。
直到林则仕的双腿一步都走不动了,他还能拿着这段日子缅怀,在骂骂咧咧中周到细致地照料,直到林则仕一口都吃不下了,他埋怨着怎么一把年纪还在挑食,真是惯坏的。
都说劫难历尽会有什么异象,可窗外天未变,林则仕却几近闭上了眼眸,写过无数情话的双手也动也不动,毫无预兆地就从尘世脱离,再也不会给他劈柴烧水做早膳。
即便知晓这是青提帝君劫难中平凡无奇的一劫,可他确实用尽此生去爱一个人。
他们爱过,爱得一厢情愿。
他们闹过,闹得阴阳相隔。
晚年的惺惺相惜,倒成了短暂的佳缘。
他守着僵硬的躯体独自过了几年,连翎枫也寻不到他的踪迹,他甚至有些庆幸林则仕晚年失声,他不用说话不用做些什么,轻而易举便可伪装着他仍在身旁的日子,只是惋惜连笔墨也不曾留下,教他想得紧了,也只能摘些酸不溜秋的果子吃。
嘴边残留点点殷红,他贪恋地舔着指尖,细细地回味着青葱年少的滋味。
天命簿撕下的纸笺被黑雾燃得仅剩一角,他也只是想着,什么天庭,什么魔,什么历劫,通通与他无关,用尽此生爱着的小柿子就在身旁,他已去了几年,历劫的原主青提帝君怕也是忘却尘世的这一劫,依然高高在上地拯救苍生。
待纸笺烧得干干净净的时候,天光骤然一亮,王一新慌乱地抱紧渐渐化作金粉流逝的躯体,一手金色的齑粉,遥遥地望着天边那愈来愈近的身影。
一名丰神俊秀、俊逸出尘的男子,身着彩线白衣,脚踏流云地翩然而至,神情肃穆地将他望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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