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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上午有两节语文课是连着上的。而在课间十分钟,有的同学只顾在教室外面玩耍,不顾自个方便,常忘记了去上厕所,且等到上课铃声响起,才想起来要去方便来,于是乎,匆匆忙忙地且“闪电”般地赶往厕所,这样一来指定在上语文课时会迟到的!语文老师在课堂上,刚刚拿起课本或正将拿起粉笔在黑板写字的一刹那间,这时一位同学急急忙忙,又慌里慌张地跑了来,并急促地且毫无节奏地用手指儿轻声敲响教室的大门,并胆怯地说声:“报——告”。语文老师在这个时候,往往眼睛朝上翻一下又再翻一下,白色眼球迅速且飞快地闪进了同学们的眼里,此时此刻——总是让人感觉怪怪的!紧接着,老师的眼光从镜片后方透射出来,直直地朝向急促敲门迟到的同学看一眼儿,等该同学进得门来后,老师的嘴角稍微上扬,撇着嘴角,且说:“是你呀,快上座位上去吧——千万别耽搁了上课!”然后,同学们不禁哄堂大笑——只因老师撇嘴的怪模怪样儿,太搞笑了!随后,又来一位同学,同样是急促慌张模样,且还是轻声地无节奏地敲门,老师又像刚才那样如此做着上回同样的动作,但这次语文老师非得狠上一句:“你的屁股真够大的哟——啊——老态龙钟了——迈不动步了——确确实实慢腾死了!”此刻,时间好像突然间静止了,教室里顷刻间鸦雀无声儿,仿佛一时空气被凝结住了,教室内四周围一片宁静,如若有根银针儿掉到地上,都能听见响声。瞬间的停顿只有几十钞钟,老师的话语又从耳旁响起:“还不快点坐到座位上去——否则今天啊,你家的老父亲在田地里——又要辛辛苦苦地——白白忙活一个整天啦!为你白白辛苦哟——”老师如此幽默风趣的话儿,以及拉长着的语调,再一次引发了同学们一阵哄堂大笑!真的,同学们有时被老师这样的“无情嘲讽与奚落”,反而却被认为是一种“荣耀”,而非是“耻辱”或有别的什么。小邦清楚记得一次,班上有一位同学叫胡海——家住在乡镇南面的一个村庄与家住乡镇西北面的一个村庄的同学名叫李可,因分发作业本时,在传递过程中一不小心,一本作业本的封面不知怎么回事被撕裂了,从而为这封面的事引发了班上两位同学的一场“打架事件”。这事儿被班长知道后,告到班主任老师那里,随后,这俩同学被班主任老师叫到办公室去了。这俩位同学来到老师的办公室,班主任先用眼睛瞅了瞅他俩,一言未发,沉默一会儿后,老师发话了:“听说你俩刚才在教室里打架,还相互一阵狂殴,有这回事吗?”这俩位同学点了点头,表示有这回事。班主任的眉头紧锁,开口且说到:“你俩打架是不是没打过瘾?还是打得不够尽兴?你俩不是喜欢打架吗,如果这样,那么现在,你俩就到我的办公室外面那空旷的大操场上,现在你俩想怎么打就怎么打,这都随便你俩,等到你俩打够了,或打累了不想打了,到时再来找我,好不好?”于是,班主任老师把这两个同学请到门口外面空旷的操场上去了,这两位同学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时间不知该如何是好,虽然双方仍然怒气未消,怨气未了,但真的再次动手打架的勇气,早已完全没有了。他俩现在彼此之间显得相当尴尬,也相当别扭。不过,他俩位依然僵持了好长时间,到最后,终于有一方李可同学主动向另一位同学胡海握手言和,直至双方相互道歉。李可道歉说:“今天我冲动了!胡海,对不起!”于是,胡海也不好意思地道歉说:“今天我也没克制住自己!我也有错,李可,对不起!。”等到双方主动握手言和之后,他俩再次一起来到班主任的办公室,并各自真诚主动地承认了他们自己所犯的错误。班主任听后,觉得比较满意,并且严肃地说:“知错就改,才是好孩子!回去吧,今后我不希望再看到有你俩打架的情况发生。不过,你俩每人得写一份检查保证书,必须深刻,明天一早交来。”写检查,这是学校处理学生打架事件的常用办法。从此后,初一(三)班几乎未发生过同学之间打架的事件,这功劳当属班主任老师。而后来在班上,李可与胡海这两位同学还真是不打不相识,居然却还成了十分要好的朋友呢!
一天,语文老师兼班主任布置了一篇作文,全班同学们完成写作后,所有作文本交到老师的办公桌上。不几天,小邦那天中午正在操场上和几位同学在打篮球。语文老师看见了小邦,并让他到办公室来一趟。老师冷不丁地突然地找小邦,而小邦却不知是什么事,心里直犯嘀咕。小邦一面嘀咕自己是不是在什么方面上犯了错,一面又嘀咕自己在学习上是不是存在不好不妥的问题?反正整个人的心里忐忑不安,也不知如何才好?其实,语文老师找小邦,仅仅是为了上次布置的作文一事。小邦来到老师的办公室恭恭敬敬地站在办公桌前,由于小邦心虚,不免有些紧张。老师见了,便笑着说:“不用紧张,我只想和你随便交谈一下。”这时,小邦紧张的表情才松驰下来。老师接着问:“你在语文学习上有没有什么困难?适应不适应老师讲的课?”只因这位教过私塾的语文老师,文化底蕴深厚,且教学有章有法,小邦的语文成绩稳步上升,并逐渐对语文课产生了些许兴趣。于是,小邦干脆利索地回答了老师的问话:“老师,您教的课我听得懂,我也非常适应您讲的课。”接着,老师话锋一转说:“哦,上次我布置的作文,这作文是你自己写的吗,我已批改完毕,发现你的作文上所写的一些地方,作为老师的我从没见过也没听说过,具体的情况是:你在描写这些景物与刻画人物的部分,是你自己想的呢,还是从书本上看到的?”小邦当时在作这篇作文时,由于他心气较高,他一直在心中认为语文课本的范文都是别人写的,不太愿意也不喜欢套用别人的话语,他想独辟蹊径而自己创作,想要写出别人未写过的东西,就这样他的通篇文章只是他自己空前高涨的一腔热血所一挥而就的。但是,毕竟小邦的语文知识由于底子薄、见识少,文章中的句子和段落,以及字、词、语气等方面的组合及搭配,他还做不到既准确又通畅的书写表达,甚至把景物描写的不成样子,把人物刻画的面目全非……这是老师找他的主要原因,但是老师却发现小邦这个毛头小子,他敢独树一帜,用现在时髦的话来说,“敢于冒险和敢于创新”,在这一点上,且令人佩服,也令老师惊叹与喜欢。最后,老师又说:“若要想写好一篇像模像样的文章:首先,文章的开头,要像凤凰头那样渺小——既短小又美丽漂亮;其次,文章的中间,要像猪肚子那般丰满——不仅鲜活且有血有肉;再次,文章的结尾,要像豹子尾巴一样甩的凶猛——不光干净且还有力!”连走时,老师一再嘱咐小邦:“今后,一定要多看点书,多吸收书本上精华的部分和好的东西,平时注重结合并运用好它们,只有这样,才可写出好的文章来。”老师则没有好意思地直接去调侃小邦——其实,你的这篇文章就是你一通胡乱鼓捣加瞎编而成的!
时间过的飞快,一眨眼的工夫,初一上学期期中考试开始了,结果成绩公布下来,小邦总分排在全班第二名,第一名仍然是那个小升初时的最高分且从邻乡镇借读过来的同学——水根,小邦以前没有特别注意这位同学。自从这次考试后,小邦清楚明白了——山外有山,楼外有楼。水根同学身高不高,眯缝着一对小眼睛,但很有神,只是平时头发乱哄哄的,不常洗发。水根同学,小小年纪,眼睛已深度近视,一副极厚的眼镜早早架在鼻梁上,一套小西服穿在他的身上,整个人看上去文质彬彬。不过,水根同学喜欢结交新同学,他不仅聪颖懂事,且人缘极好,班里有几个比较活跃的同学和他关系都处得相当不错。很快,水根与小邦成了好朋友,关键是根水主动上前来结交小邦的。通过这次班里的期中考试,水根早发现小邦的数学成绩在班上才是真正的佼佼者,虽然这次期中考试,他俩的数学考试成绩都是100分,但是,平时几次的数学小测试,水根就没考过小邦。当然,小邦的语文成绩却不及水根同学,水根同学的语文成绩却好的不得了,这是小邦所望尘莫及的。小邦和水根的结识,也正好想多了解一下水根同学,并向水根学习,更想知道水根是如何学习语文的,小邦赞赏水根同学的语文成绩却是那般的好。学校里,同学们相互之间的深层结识,大家的共同点是想在学习上:取长补短且齐头并进。或者,另有一种说法:努力成为好友并最终成为最好的玩伴儿。
自初一期中考试后,全班同学们之间已相互了解与熟悉了。有家庭条件稍好一点的并且极其喜欢篮球的同学,经常胸前抱个大大圆圆的且从市场上买回来的红黄皮色的篮球,即在中午时刻也非得叫上班上的几个同学一块儿去打球,并一定要过过球瘾。小邦偶尔也参与一下,但小邦之前从未真正打过一场篮球赛,他连篮球赛的规则是什么都一概不知,只会在球场上瞎跑瞎抢一通而已,好几次同学传递过来的球,他居然一次也没抓住过,高速运转的球面还把手指头及掌心碰得生痛,有时球面蹭到小脸蛋上——火辣火辣的痛,那就更谈不上他去护球去逼抢球去带球过人等等技术活了。而班上有几位喜欢篮球的男同学篮球技术已炉火炖青了,相互配合得也有声有色,小邦却只能在心中羡慕着和崇拜着。一次,篮球场上,且在人少的时候,体育委员陈松叫上小邦到篮球场上来一起活动活动。他告诉小邦:“你球技虽不如人,只要慢慢地练习,也能练出技术来,总有一天你的篮球会打的非常好!”他的这种鼓励对小邦来说,可能只是一种美好的愿望。但真正让小邦彻底不愿不想再次踏入篮球场打篮球的,是班上有一个□□小广的同学,春小广同学篮球打得还不错,但在班上也只属中等,不算最好一类的。而在一次体育课上,班里有10名男同学们正准备开始进行篮球赛,正好春小广和小邦被分在一个组5人,由于人手不够,小邦是临时被找过来的,权当凑个人数,因为班上那会儿会打球的人很少。在篮球赛过程中,小邦传球给春小广,或春小广传球给小邦,小邦篮球屡次被传丢,小邦还屡次也接不住球,有许多次失去了投篮夺分机会,而对方的球却不时地投进,小邦春小广他们这一方败得很惨。下场后,春小广的脚步紧跟在小邦的身后,不知是因气愤还是其它原因,春小广趁小邦不注意,在小邦的背后伸手向小邦的□□内狠狠地朝上拍了一下,拍得小邦眼冒金星疼痛剧烈,“这一招”够狠毒的!使小邦在原地下蹲了好长好长时间,这个中滋味与感觉,女孩子们是一辈子感觉不到的那种难受,一般的人也不愿体会那种难受。春小广看到小邦痛苦万状,于是,他脸上露出不好意思来,并一个劲儿地向小邦说着道歉的话:“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气得小邦,不愿再搭理他——在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小邦也没再搭理他。小邦认为,春小广同学——人虽长得像模像样,但心地邪恶心地不良且阴狠歹毒,今后一定得留心注意这类人——即喜欢在背后使阴招下毒手的人,一定远离!
在初一(三)班有一位女生,生着一张细长的漂亮脸蛋,且皮肤白皙,肩上披着一头飘逸的长发,这位女生叫小芳。这个女孩,小邦很早就认识,从小学一年级至三年级,她和小邦其实在同一所小学同一个班上学。只不过,上小学三年级时,小芳转学走了。
在小学三年级时,小邦和小芳的班里有一位年龄稍大一点男孩,年龄要比一般的同学大出三四岁的样子,主要原因是:上学上得晚。这位男同学,不仅年龄大,个头还比别的同学高出一头,人高马大的,加上人粗野拳头又硬脾气还暴,遇事动不动就用武力来解决问题。其他的同学由于人太弱小,打架打不过他,所以班里的男女同学都有点惧怕他,课下一般也远远地躲着他,尽量避免与他有直接冲突,于是他在班上成了一只凶狠的“老虎”,或是出了名的“刺头王”。而偏偏这个男同学,盯上了小芳同学,他常在下课的课间十分钟,一会儿故意说小芳真漂亮,一会儿又故意说她臭美,不一会儿又跑到她的座位上惹她与欺负她,弄得小芳时而哭笑不得时而烦不胜烦。反正,他常变着法子来骚扰小芳同学。本来,小芳同学从一年级到三年级,在班上学习成绩一直是名列前茅,经他这么一折腾和这么一“骚扰”,小芳常常为这样的事儿分心,人又常常显得厌烦与无奈,学习也受到了严重影响,成绩自然下滑很快。有好几次,她在班上面对“刺头王”的骚扰与挑逗,她被迫无奈地说她要转学。在小学三年级那会儿,小邦的学习成绩一般般,自然他的名字则是默默无声,他在老师的心目中也是了无痕迹的。倘若一个女生不光是她学习好,而且长得又清爽标致,那么男生自然是十分喜欢她与羡慕崇拜她的,小邦也不例外。这种喜欢这种羡慕这种崇拜,与世间男女双方之间在恋爱时的那种美好感觉,是一样的。过去由于家庭条件悬殊太大,小邦那时又很自卑,所以在小邦心里面不敢奢望有一丝别样的想法,一点也没有。后来,大家知道,小芳在上完三年级后,转学到乡镇的中心小学去了。
现在,不成想他俩又成了同班同学,但小邦却与她一直保持着一定的距离,他只比学习,眼前他心无他念。这里面还有一个原因,班里有一位叫王晶的同学,喜欢写诗,语文成绩又好,与小邦的同学关系也相当不错,曾经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之中王晶告诉小邦,他喜欢小芳同学,并邀请小邦一块儿到小芳家去玩过,而小邦不大敢在别人面前说喜欢某个漂亮的女同学,因为他害羞。既然王晶同学说了喜欢小芳的话儿,因此,小邦早一直把小芳排除在外,在心底不敢有一丝的杂念。所以,除了学习,小邦他别无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