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6章 那段过往(2/2)
等到她成年的时候,要么就去读大学,如果读不了大学的话就只能到社会上打工。
那时候的罗诗诗是单纯天真,随便什么工作都乐意去学去干,哪怕是不会,当学徒工也愿意。
于是她就进了一家电子厂,说是电子厂,其实并没有让她干有关电子零件的工作。
这个厂区在半星岛的北边,也算是在北边的海岸附近。
厂区分为三大块,其中一块就是名义上的电子厂主要生产一些印制电路板什么的,偶尔也会生产一些电器的数据线,比如说插头和充电器连线什么的。
而其他两大块儿,一方面是专门制作胶皮轮胎的,另一方面就是做手工艺品的。
做胶皮轮胎的似乎是定制的,主要是给机场那边运输,所以大多都是男性。
到了这边做手工艺品的就大多都是女孩子了。
罗诗诗当时被分过来说是实习,每天只有10块钱的实习工资,会管吃管住,但是剩下的东西就要自己来解决了。
比方说什么生活用品之类的,尤其是女孩子到了这一时期,虽然说没有像李莫求那150年后的样子每天会在自己的脸上涂脂抹粉。
但其实简单的化妆也是需要的,比方说假眼睫毛,美瞳还有打粉底之类的,偶尔也会需要一些护肤用品。
可是每天10块钱的薪水,而且还是要两个月之后才会发上一个月的,所以根本不够花。
于是在当时的罗诗诗,她就想到了兼职的工作。
每天工作8个小时,偶尔的时候还会加班,加班费并不是所谓的三倍工资,毕竟这工厂也是有些偷鸡摸狗的倾向。
因为当时的手工艺品卖的很贵,所谓的手工艺品大多就是一些仿造的手串,还有一些装饰品像类似项链或耳环什么的,但全都是假的,大多是以塑料或者普通的原木材加工而成。
她们这些女孩就负责把它们串起来。
这样一个公司所谓的薪水能稳稳的拿到手,其实也是胡扯。
罗诗诗每天晚上去兼职一份饭店服务员的工作他不加班只拿每天的10元实习工资,但是在饭店做服务员的话是按小时收费,每个小时她可以赚到40块。
前提就是从晚上的八、九点钟,一直到夜里的凌晨两点。
在这一期间她都会死死的站着,后厨那边走菜的时候,传菜生会招呼一句,她就会过去把菜端到相应的餐桌前。
一晃之间在这电子厂里工作了差不多也有两个月该发薪水了,在那兼职的酒店里上班,也有一个多月了。
可最后发薪水的时候,财务那边,以她经常旷工外出不加班为由,扣掉了罗诗诗大批的薪水。
说起来就是罚钱,说什么厂里边不允许有旷工加班,原因却是出去兼职的这种行为发生。
当时她很无助,想要去揭发他们,比方说找劳务部门告个状什么的。
但是他是未成年人,没有在这个电子厂里头正式的入职,所以就算去了,也没办法证明她罗诗诗在这里上过班。
哪怕是让她在其他的女孩子当中,找出证人,很可惜,这些人都不想得罪电子厂。
这个时候,罗诗诗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就出现了。
那个和他从小一起长大,两小无猜,竹马青梅的,和李莫求如同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的帅小伙,李莫求,登场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