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认错(1/2)
夜晚。
苏试换下岗位, 和其他士兵一道睡在了塔楼的地板上。
——对于一个士兵来说, 睡地板也没什么奇怪的。那些为贵族服务而住在城堡里的骑士, 当夜晚来临时, 也不过是睡在城堡底楼大厅的地板上罢了。
大家睡成一排, 有士兵讲故事道:
“在我家那边,有一个被追杀的士兵, 在山区里逃避着,他就像野兽一样在僻静幽暗的森林中游荡。一天夜里,由于极度的恐惧, 他精神错乱变成了狼……”
这两天, 苏试都没有回白马旅店。
他无法理解吉尔斯满不在乎地杀死小羊的行为。
小羊一直绕着苏试跑, 怎么看都不可能和他没关系吧?
他怎么能连招呼都不打一声就这么做呢?
对小羊生命的轻贱, 也就是对苏试本人的轻贱。
当两个人的相处出现冲突, 苏试冷静下来后, 总是习惯地先从自己身上找原因。
《孟子》说:“爱人者, 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
又说:“其自反而仁矣, 自反而有礼矣,其横逆由是也,君子必自反:我必不忠。”[1]
有人爱我, 才能验证我这人是有“仁”的,因为仁者爱人,却不被人所亲近喜爱,这是不合常理的。没有无缘无故的爱, 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如果我以仁心待人,又敬之以礼,对方却反而对我蛮横□□,那必然事出有因,也许是我的仁与礼有未尽的地方,或者虽然行为有礼,但内中诚意不足。天下没有至诚而不能动物者也。
想想看,作为同队队友,团队协作,互相帮助,共享世界资源,一致完成任务才是应该的。但朱璨失去记忆,吉尔斯又不知道苏试是他的队友,也许苏试这样待在他身边,太过于死乞白赖了……这样的话,会被看轻也是在所难免的。
他想着事情,渐渐入睡……
城内靠近内墙的地方有一片空地,空地往内就是低矮的民房。
吉尔斯环着胸站在房顶上,身后侧站着昂列。
昂列道:“少爷,今天晚上我们要站到什么时候啊?”
“……”
吉尔斯望着城墙的方向,城墙上的火把燃着火光。
“您不能每天晚上过来就是干站着吧?”
昂列又道:“要我说,其实女人和孩子都一样,打一顿就学乖了。”
吉尔斯扭头瞟向昂列,眼神宛如凶杀:
“你是不是活得太容易了?我现在就给你打乖一点。”
昂列缩了缩脖子心道:您打得还少吗?只会在和达克少爷练手时放水,拿我就当沙包。
“要不我还是去叫达克少爷吧?夜这么黑,就算达克少爷在底下路过,也看不清我们的……”
吉尔斯回身暴捶了他头一下:“你这个人这么烦,你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吗?你会读心术吗?为什么我站在这里就是等他,我就不能在这里欣赏夜色吗?我心里想什么需要你提醒我吗?啊?!”
*
黑暗中,有十几道身影像蝙蝠般贴墙飞上,这些身影跃上墙头之后却消失了。
墙垛上每间隔一段距离就点着火把,空气里满是沥青燃烧后的臭味。
忽明忽暗的火光投在地上,便看到地面幽行的黑影。
……一道黑影移动到巡逻士兵的脚下,忽然从地面腾起,变为一身黑衣的刺客,用乌黑淬毒的匕首将其割喉。
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几支队伍潜伏靠近城门,等待它们从内部打开。
为了避免士兵发出声音,每个人都被要求衔着一根细木棍,木棍两端的带子系在颈后——这也便是“衔枚疾走”中的“枚”。
塔楼上的哨兵,每隔十五分钟就会隔空互相喊话,确定一切正常。
「影子刺客」由于被世界限制,一个月只能用一次,一次只十分钟,但也足够了。
卡洛斯在心里数着时间,一分钟后,抵着食指的拇指移动到中指上……
“砰、砰、砰——”
深夜中,神庙敲响警钟,惊醒市民。
“夜袭!”
“英军突袭了!”
城墙边,战斗的号角声早已响起,小号嘟吧嘟吧吹个不停,像急到结巴的人在重复着呼号。各处的士兵都抓起武器,匆忙往沦陷处赶去。
“砰!”
英军推近了石炮,内墙上也响起石弹的爆炸声。
在守军反应过来前,已有几百个英军潜入外墙,还有更多的英军在大炮和弓箭的掩护下跨越壕沟,涌向大开的几扇城门和临时搭建的简陋土墙。
外墙外,英军将云梯搭上土墙,拆除充当防护碟垛的木桶,守军暴露在弓箭手的轮射中,几乎不能在土墙上片刻立足。
登上墙头的英军到处放火。
外墙之内,内墙之外的内城台处,黑太子和索尔伯爵带领的精锐部队已经攻开一扇内城门,40英尺宽的门洞前,英军和鹿昂守军杀成一团。
中世纪的黑夜,没有万家灯火映亮天空,星星都像是丢进墨池般,是淬亮了的一点。士兵们两眼一抹黑,两军如夹层蛋糕般,互相挨着,大家要凑近瞄两眼才能看清楚自己要砍的是谁。很多地方火势渐大,四处浓烟滚滚,遮天蔽月。
裴鲁瓦带领守军在内城门前顽强抵抗,却不幸被石弹迸溅的碎片击中,碎片穿透了胸甲,他当场倒地被抬走。
苏试赶到的时候,黑太子带领的队伍已经杀进了内墙。
内墙边的空地挤满了互相劈砍的士兵,不远处的民房相继点亮灯火,从窗布中透出的火光似乎摇摇欲坠。人们的哭喊、尖叫、抽泣,与刀剑相击之声交织在一起,伴随着钟声雷鸣,呐喊、嘶吼、号角、炮击……这个夜晚,一切都显得异常嘈杂、混乱。
作为炮兵,苏试并不适合近战,在这样的肉搏战中,甲胄较好的一方将更占便宜,而苏试,别说甲胄,连把像样的剑都没有。不过红军怎么唱来着:“没有枪没有炮,自有那敌人送上前。”
苏试抢过一把剑就砍。
一时只见战场上人撞人,刀剑横飞乱戳。
黑暗中,火光忽明忽暗,人影幢幢,苏试根本看不清敌我整体形势,只能就近援攻,哪里需要救场,往哪跑,哪里可以偷袭,往哪砍,渐渐地,身后居然跟出了一支极具机动性的队伍……
“砰——!”
刀剑相撞的火星飞逝后,苏试的视线撞进一双如鹰隼般呈现出冷酷的金红色的瞳眸之中。
“……是你。”
对方吐出寒冰般的声音,攻势猛然加强!
逐渐的,两军相交处出现一片真空。
“……少爷,那是达克少爷吧?”
昂列腿站麻了,在屋脊上蹲了好一会儿,此时正站起来张望,“我们要去帮忙吗?”
平民已经跑得差不多了,底下街巷中重现恢复寂静。
“……活该他吃苦头。”
吉尔斯眯着眼睛看向前方。
距离太远,昂列也看不清楚和苏试交手的是谁,他也是因为熟悉才认出苏试的,而且吧,苏试的那头纯得少见的金发,只要有光,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都散发着24K纯金般的光芒……光靠头发就能认出来。
“达克少爷好像快支撑不住了。”
吉尔斯冷冷地哼了一声:
“放心吧,他没那么弱。”
昂列知道他是轻蔑达克少爷的对手,即使达克少爷打不过莱斯少爷,但这个世界上还没出现过能以武力战胜少爷的人。同理,即使是优秀的骑士,也别想一对一地胜过达克少爷。
然而就在此时,昂列看到达克少爷踉跄着退后,差点被当胸砍到一刀。
吉尔斯抬起手指吹了声口哨。
一阵马蹄声响起。
“少爷……”
矫健的黑色战马,从巷口拐出后,眨眼逼近,疾风般掠过——
吉尔斯一跃而下,跳上马背。
昂列趴在屋顶上向莱斯少爷远去的身影发出呼喊:
“那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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