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手心的单词(1/2)
老师的讲课节奏对于班里前十几名的同学来说是刚刚好的,正好能够让他们高效的利用课堂,同时保持充足的兴奋度。
但是对于其他大部分同学来说,都是比较吃力的,但是大家都是优秀惯了的人,怎么会让自己不会的问题就一直不会下去?课下必定会下一番功夫,互相讨论,将不懂的问题解决掉。
上课也就勉强能跟的上老师的授课节奏。
反馈出的教学成果还不错。
但是这仅限于数学和物化生几科,语文也还好,毕竟这是一个十分靠感觉和此前知识积累的学科,一时间区分不大。
但是最犯愁的是英语老师。
其实有相当一部分理科学的好的同学,尤其是男生,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偏科。
他们会选几科自己最喜欢的学科拼命学,可以为了一道题思考一整个晚上,这种做出题目的成就感刺激着他们,然后更加喜欢学这几科。
同时他们不在乎被自己放弃的其他科目,他们不怕老师骂,也不怕惩罚,而且他们觉得自己这么做是对的,问心无愧。
有的同学听话,会学习,先易后难,如果一道题目做不出来就放在一边,先把自己能做的题目都做了,有时间再去钻研。
但是有的同学不是,他们就是愿意钻研,那些自己觉得不要紧的就干脆不做,所以他们有的科目学的特别好,思维特别灵活,因为他们愿意花时间花精力去钻研,但是同时有的科目就学的特别差,因为在他们一次又一次的觉得不重要当中就下意识的将这一科目边缘化了,等到意识到的时候却发现为时已晚,追悔莫及了,于是就造成了很严重的偏科。
23班的同学这种现象就很严重,典型的就是特别重视数学和物化生,不重视语文和英语的学习。
终于英语老师这次发作了,她一定要让学生意识到这么做是不行的,要逐渐紧抓同学们的英语学习,于是开始陆续叫一些同学去办公室,首先要叫的就是熟面孔。
“盛阳,英语老师让你去她办公室一趟。”
白明初是张圆圆原来班里的人,学习又好,张圆圆跟她也比较熟。刚开学还没选出英语课代表来,所以她就先叫白明初去她办公室里面帮她做点事情。
“你这次英语听写怎么回事儿?怎么就写对了4个?”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